摘要: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日期為10月26日-27日,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2。
(一)考試日期
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日期為10月26日-27日,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2。
(二)考試科目
1.高起本、高起專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英語等3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報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參加3門統考公共課的考試外,還須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
2.專升本考試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對照表見附件3。
(三)考試內容及時長
統考科目由教育部依據2011年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命題。所有統考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高起專的統考科目每科考試時長為120分鐘,專升本每科考試時長為150分鐘。
(四)試卷形式
我省高起本、高起專以及專升本的統考科目全部實行網上閱卷評分,采用答題卡作答方式。
(五)專業加試
1.報考高中起點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相關成人高校必須組織專業加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報考專升本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是否加試專業課,由招生學校自行確定。其它專業是否加試由各有關高校自行確定。
2.加試科目:美術專業《素描》、《色彩》;音樂專業:《聲樂》、《器樂》;體育專業:《100米跑》、《鉛球》、《立定跳遠》。
3.考生持藝術(體育)專業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參加所報考第一志愿學校的專業加試。
4.成人高校進行專業加試必須在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生源計劃中注明,并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及確定的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必須在11月5日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5.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分,但錄取時院校必須確定合格標準。
(六)考試組織
1.成人高考工作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各設區市具體組織實施和管理本地區的考試工作。考區設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點全部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考生準考證號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全省統一隨機編排生成。
10月18日9:00-10月25日,考生須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2.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屬國家教育考試,試卷、參考答案和評分參考(包括備用卷、答題卡等)在啟用之前屬國家絕密材料,應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認真做好試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的安全保密工作,確保考試安全。
3.考試期間,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入場,考生應遵守《考場規則》和其它有關規定,對違紀作弊者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對存在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題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對考生遵紀守法和誠信考試的宣傳教育,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堅持做好考試工作人員警示教育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未經培訓不得從事監考工作和其它與考試相關的工作;要嚴格執行選聘和回避制度,嚴防徇私舞弊和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任何高校、機構和個人不得組織考生跨省參加成人高考。
(七)閱卷及成績查詢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全部實行網上閱卷。閱卷工作由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組織統一進行,實行評卷院校負責制的管理體制。考生成績由本人憑賬號密碼登陸報名網站查詢,不公布,不對考生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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