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教育部的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為做好2019年我區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關成人高等學校,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按照教育部的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為做好2019年我區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錄取時間安排
1.免試生
12月16日 考生網上填報志愿。
12月16日 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向招生高校投放考生檔案,招生高校下載考生檔案后進行錄取。
2.專科起點升本科和高中起點升本科
12月17日 網上第一次填報志愿。
12月18日 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向招生高校投放第一志愿考生檔案,招生高校下載考生檔案后進行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等待后續網上征集志愿。
12月20日 完成本科錄取。
3.高中起點升專科
12月21日 網上第一次填報志愿。
12月22日 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向招生高校投放第一志愿考生檔案,招生高校下載考生檔案后進行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等待后續網上征集志愿。
12月23日 錄取結束。
二、錄取工作流程
1.投放考生電子檔案。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根據高校招生計劃數,按規定時間,分批次向高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投放電子檔案后,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通過短信方式通知高校。
2.上載預錄取結果。招生高校在投檔后登錄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服務器、下載考生電子檔案、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并上載預錄取結果。
3.對于未按時完成預錄取的招生高校,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按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代為錄取。
4.填報征集志愿。對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考生填報征集志愿后,及時向招生高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5.繳納錄取費與郵寄名冊。招生高校按實際錄取數繳納網上錄取費,收費標準為60元/生,繳費事宜另文通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收到錄取費后,向招生高校郵寄《錄取新生名冊》。
6.發放錄取通知書。招生高校依據《錄取新生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不得以電話或其他方式告知考生、取代紙質《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三、規范錄取管理
1.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參照執行普通高校“30個不得”工作禁令。
2.嚴肅查處招生高校虛假宣傳、違規承諾等方式進行惡性生源競爭行為。
3.錄取期間一般不接收追加招生計劃。
4.加分政策按《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內招考辦〔2015〕81號)執行。
四、新生報到與復查
1.錄取新生報到。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等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
2.入學資格復查。新生報到時,招生高校要認真比對考生本人相貌、電子檔案照片和二代身份證照片,仔細甄別考生本人、報名時留存和成考答卷的筆跡,同時采取核驗指靜脈信息(特指區內高校)等措施,嚴防冒名頂替。
3.學籍注冊管理。新生報到后,認真做好錄取新生電子注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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