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藥科大學成考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招生計劃分專業按考生第一志愿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生。
1、符合國家規定的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檔的分數計入總成績。
2、本校不足開班人數(小于等于30人)的專業將予以取消,并報北京教育考試院成人教育招生辦公室備案。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因不足30人取消專業或者計劃數不足,沒有被錄取時,在指定時間內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參加有計劃剩余學校的調劑錄取。
3、錄取通知書以電話及短信通知方式通知,考生到校現場領取。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已錄取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無論何時發現,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相關機構備案。
4、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藥科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專升本畢業證書,達到沈陽藥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藥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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