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成人高考錄取分數線劃定原則:
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教育廳按分科類招生計劃數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文考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體育類高起本、高起專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控制分數線的70%。專升本和高起本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須報教育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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