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7號)明確規定,普通企業匯算清繳截至時間為納稅年度結束后五個月內,即2023年5月31日。而終止生產經營或納稅義務的企業為實際生產經營停止后的兩個月內。
一、2023年企業匯算清繳政策變動
2023年主要的政策變動有以下四點:
1.根據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對小微企業的判定標準進行了延續,明確2022年至2024年期間,對小微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在100-300萬部分,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解析:2023年延續稅收優惠政策幫助小微企業穩態勢、保就業。對企業結合個體公司的稅收優惠模式在2023年依舊可用。
2.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規定,高新技術企業于2022年第四季度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全額扣除,并實行100%加計扣除。同時,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75%的企業,在2022年第四季度,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3.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2號,對企業出資給一些機構用于基礎性研究,可以按100%加計扣除,同時這些符合條件的機構取得的基礎研究資金收入免企業所得稅。
4.財稅〔2022〕40號,南沙先行啟動區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享受15%稅率的企業所得稅。
二、開始企業匯算清繳前必須做的準備
1.收入:核查企業收入是否全部入賬,特別是往來款項是否還存在該確認為收入而沒有入賬的部分;
2.成本:核查企業成本結轉與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實反映企業成本水平;
如果上年缺票可以找補回來,或通過個體開票、門征、靈活用工等形式解決缺票問題。
如果以前年度發生虧損,可以用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的合法彌補(一般企業5年內)
三、特別提醒
所得稅匯算清繳所說的納稅調整,是調表不調賬的,在財務方面不做任何業務處理,只是在申報表上進行調整,影響的也只是企業應納所得稅,不影響企業的稅前利潤。
等準備充分了,就可以進行所得稅匯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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