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印花稅是指我們熟悉的幾乎所有稅單或文書上都會出現的一項稅費。這項稅費是按照一定的比率對票據、合同、證券等文件上的印花稅標識進行收取的。納稅人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必須按照規定及時繳納印花稅,那為什么稅局說印花稅不用交滯納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在某些情況下,納稅人并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滯納金。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情況如下。
一、怎樣交印花稅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印花稅還可以委托代征,稅務機關委托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征收印花稅稅款。
二、為什么稅局說印花稅不用交滯納金?
從加收滯納金的角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五條規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奔礈{金計算涉及到一個“稅款繳納期限”問題,因此按次申報繳納印花稅的滯納金計算不成立。
盡管按次申報繳納印花稅不征收滯納金,但并不能以此推斷延期申報繳納印花稅都沒有滯納金產生。

三、印花稅滯納金的計算
1、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印花稅(或貼花)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收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由于該條款只規定可處罰款,未規定要加收滯納金,因此,對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不能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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