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注冊會計師備考階段把握住各章節知識點很重要,快來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解析吧。
注會《經濟法》知識點解析:合同擔保的基本理論
1.反擔保:向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債務人提供抵押或質押;第三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
留置和定金是擔保方式,但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債務人不能以保證作為反擔保方式。
2.擔保合同無效:
⑴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規提供擔保的。
⑵法律禁止流通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立擔保的。
3.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依情況如下:
⑴主合同有效,債權人無過錯(連帶責任) ⑵主合同有效,債權人有過錯(不超過1/2)
⑶主合同無效,擔保人有過錯(不超過1/3) ⑷主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不承擔民事責任)
4.主合同解除,除另有約定 ,擔保人仍應承擔民事擔保責任。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越權代表,該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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