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注冊會計師備考階段把握住各章節知識點很重要,快來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解析吧。
注會《經濟法》知識點解析:技術合同
非法壟斷技術、防礙技術進步、分割他人技術成果情形的技術合同無效。
1.不屬于無效的情形:
(1)科研組織訂立的技術合同:經法人授權,法人承擔;未經法人授權,科研組織成員承擔。
(2)未經過審批或取得行政許可。
2.技術合同的解除:延遲履行,催告后30日仍未履行的;
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該期限超過30天的,屆滿后提出。
3.★屬于職務技術成果:

4.專利申請權:

5.技術秘密:自己使用、普通許可不需要對方當事人同意;轉讓、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應當經過對方當事人同意。
6.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
【補充】技術入股聯營,但不參與經營管理,以保底條款形式約定對方支付其技術價款,視為技術轉讓合同。
(1)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當事人在辦理申請權轉讓登記之前,可以專利申請被駁回或撤回為由請求解除合同,但在辦理申請權轉讓登記之后,則不得因此請求解除合同。
(2)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成立時,由于存在尚未公開的同樣發明創造的在先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予以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3)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不影響在合同成立前讓與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效力。
(4)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不具有獨立實施的條件,以一個普通許可的方式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可以認定為自己實施,另有約定的除外。
(5)當事人不得以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標的是已經申請專利但尚未授權的技術為由主張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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