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省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冀政〔2016〕5號)精神,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加快推進我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經研究,現對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人。各單招院校要成立2020年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校單招工作的統籌研究、協調部署等事宜。單招院校校(院)長為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單招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分工,責任到人。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單招工作,加強對考試命題、制卷、評閱、錄取等環節的監管力度,確保考試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拓展宣傳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各市教育局要不斷開拓思路,進一步加大高職單招工作宣傳力度,切實加強對轄區內高中段學校師生的政策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各單招院校也要積極配合,主動與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宣傳媒體聯系,通過多種渠道對招生簡章、招生專業和計劃等內容進行宣傳,為高職單招營造良好的氛圍。河北高職單招網(http://www.hebdz.org)作為全省高職單招網絡宣傳平臺,也將統一發布各單招院校招生簡章、招生計劃、考試方案等內容。
(三)加強考務管理,確保考試安全。各牽頭院校要加強考務管理,健全招生院校共同參與的考務管理組織機構,完善考試實施程序,規范考試流程,落實崗位責任。要樹立安全保密意識,加強試題命制、監印以及保密、運送環節的管理。要進一步完善試卷評閱機制,嚴格評卷老師管理,及時受理考生成績復核。要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處理辦法,確保考試工作安全順利。
(四)嚴格招生紀律,加強監督管理。各高職單招院校要進一步規范考務管理、信息公開等招考行為,嚴格執行教育部“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公開。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要進一步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各單招院校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考試錄取,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對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如考試期間發生考場管理混亂、有組織舞弊等重大違紀舞弊行為,除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外,還要取消有關院校單招資格一至三年,并縮減統招計劃。
(五)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各院校要擔負起考試信息安全的主體責任,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程序和工作紀律,認真梳理數據管理、設備管理、網絡安全等環節的風險點,有針對性的細化工作流程,嚴格執行《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教技函〔2019〕55號)文件要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責任體系,確保信息的規范、完整、準確和安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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