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為2022年上海東海職業技術學院依法自主招生報名考試信息,2022年上海東海職業技術學院依法自主招生考試時間為3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詳情請看下文。
一、院校全稱:上海東海職業技術學院
二、就讀校址
就讀校區地址為: 上海市閔行區虹梅南路 6001 號
三、招生層次:高職
四、辦學類型:普通民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上海東海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東海職業技術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 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 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2年我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和計劃為: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 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滬教委學〔2021〕 38 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 的通知 (滬教考院高招 〔2021〕 24 號) 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2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 試點方案〉 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 2 號) 關于專科層次依法 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 2022 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空中乘務專業招生條件參照中國民航空勤人員體檢 標準執行,其他專業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 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 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 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測試安排
3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選拔測試開始(具 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為準)。
測試科目及內容:
1.筆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 300 分,包括文化基礎 150 分, 職業與心智 90 分,專業通識基礎 60 分,考試時間 100分鐘; 素質技能測試包括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 儀、生涯規劃、團隊管理、信息科技 6 個方面內容,滿 分 100 分,考試時間 60 分鐘; 統一入學測試包含藝術人 文、數學基礎、科學常識、生活英語 4 個方面內容,滿 分 150 分,考試時間 90 分鐘; 校測科目包括: 素描滿分100 分,考試時間 2 小時; 簡筆畫創作和影視評論滿分90 分,考試時間 2 小時; 面試滿分 10 分,考試時間 3 分鐘。
2.免筆試經面試錄取(綜合評價): 符合附件一所列 條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請免筆試經面試入學。考生須即日 起至志愿填報結束后三 日內(每天 8:00-20:00) 自行登 錄我校陽光招生網(網址: https://zs.esu.edu.cn/) 右下方“考生報名平臺”版塊填寫申請表并上傳相關佐 證材料,逾期未提交視作自動放棄處理。面試時間及有 關安排請關注我校陽光招生網公示信息,所有申請免筆 試的考生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自主面試。
自主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同 時參考上海市普通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 綜合評定,給予考生相應的得分,總分為 200 分(其中 綜合素質評價滿分 20 分, 自主面試滿分 180 分)。無綜 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請隨免筆試材料提供與綜合素質 評價信息中“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高中生適用) 和“專 業技能與職業素養”(三校生適用)信息相關的佐證材料, 作為自主面試時的綜合素質評價參考依據(詳見我校 2022 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校測實施方案)。
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在 筆試前由本校陽光招生網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方可 錄取(錄取人數不超過招生總計劃 50.00%)。符合免筆 試經面試入學申請條件但審核未通過或缺考自主面試的 考生須參加筆試,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十二、錄取規則
(一)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 高中應屆畢業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 績與校測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市教育考試 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折算辦法: 高中七門學業水平 合格性考試(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地理、思想政治、 歷史、信息科技) 成績合格的學生,每門折算成績 100 分,總分 700 分; 若學生參與考試但未合格,每門折算
成績 50 分;
2.錄取規則:
(1) 一般專業錄取總分=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 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2) 藝術類專業錄取總分=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 算成績+校測科目成績。
(3) 報考我校的藝術類考生須參加校測科目考試, 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有同分,校測科 目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 對于一般專業,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 錄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文化基礎、 職業與心智、專業通識基礎各個模塊的成績擇優錄取。
(5) 征求志愿錄取時,一般專業按學業水平合格性 考試折算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總分擇優錄取。如有 同分,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文化基礎、職業與心 智、專業通識基礎各個模塊的成績擇優錄取。藝術類專 業必須參加第一次填報志愿院校組織的相應類別校測 (我校編導類專業認可美術類專業測試成績),按學業水 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校測成績總分擇優錄取。如有同 分,校測科目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6) 缺考考生不予錄取。
(二) 對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 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中等職業學校(含 中專、職校和技校) 應屆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 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 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 3 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 每門滿分 50 分,共計 150 分。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 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 計 50 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 45 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 未參加補考計 25 分。
2.錄取規則:
(1) 一般專業錄取總分=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 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
(2) 藝術類專業錄取總分=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 算成績+校測科目成績。
(3) 報考我校的藝術類考生須參加校測科目考試, 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有同分,校測科 目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 對于一般專業,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 錄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較素質技能測試中的法律道德、 時事政治、心智禮儀、生涯規劃、團隊管理、信息科技 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 征求志愿錄取時,一般專業按學業水平合格性 考試折算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如 有同分,依次比較素質技能測試中的法律道德、時事政 治、心智禮儀、生涯規劃、團隊管理、信息科技成績從 高到低擇優錄取。藝術類專業必須參加第一次填報志愿 院校組織的相應類別校測(我校編導類專業認可美術類 專業測試成績),按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校測 成績總分擇優錄取。如有同分,校測科目考試成績高者 優先錄取。
(6) 缺考考生不予錄取。
(三) 高中往屆畢業生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 考試成績不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含中 專、職校和技校) 往屆畢業生及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 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 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應屆畢業生, 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 法錄取。
1.一般專業錄取總分=統一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 測試成績;
2.藝術類專業錄取總分=統一入學測試成績+校測科 目成績;
3.一般專業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有同分,按統一入學測試、素質技能測試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4.報考我校的藝術類考生須參加校測科目考試,按 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有同分,校測科目 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征求志愿錄取時,一般專業按統一入學測試成績+ 素質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有同分,按統一入 學測試、素質技能測試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藝術類 專業必須參加第一次填報志愿院校組織的相應類別校測(我校編導類專業認可美術類專業測試成績),按校測成 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缺考考生不予錄取。
(四)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試錄取辦法,按照市教委、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制定的文件(另發) 規定執行。
(五) 保送: 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 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畢業生,可保送至我校相應高職專業。具體 保送要求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 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 ﹝ 2020 ﹞ 3 號文件) 執行。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18000 元/年(滬教委民 ﹝ 2015 ﹞ 4 號)
住宿費標準2500 元/年(滬教委民 ﹝ 2015 ﹞ 4 號)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學生資助中心,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 負責做好學生資助工作,指導貧困生參加勤工儉學活動;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 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 特殊困難補助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上海東海職業 技術學院獎學金”, 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獎學金發放面 達 40.00%。
學校承諾: 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 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 021—64522376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 https://www.esu.edu.cn/
招生辦公室官網: https://zs.esu.edu.cn/
咨詢電話: 021--64523424、021—64506938
微信公眾號: 筑夢東海
咨詢 QQ 群: 202107564(上海東海學院招生群)
十七、其他須知
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 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滬教委學〔2021〕 38 號)文件 精神規定的其他考試; 未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 取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參加文件規定的其他考試。
(一) 請所有考生登陸我校陽光招生網自行下載打 印準考證(網址: https://zs.esu.edu.cn/ -頁面浮動窗 口“準考證打印”),打印開放時間,請密切關注我校陽 光招生網和官方微信公眾號“筑夢東海”公布的通知,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二) 學校所設的空中乘務專業,因專業特殊要求, 須經我校面試合格方可報考。面試時間: 3 月 5 日(星期 六) 9:00-15:00,有關要求詳見我校陽光招生網和官方微信公眾號“筑夢東海”公示信息。征求志愿階段不招收空中乘務專業考生。
(三) 2022 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 格復查和體檢,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四) 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學校官網公布為準。
附件一:
2022 年免筆試經面試入學(綜合評價) 條件表
報考本校、符合下文所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請免筆試經面試入學。考生須 即日起至志愿填報結束后三日內(每天 8:00-20:00) 自行登錄我校陽光招生網 (網址: https://zs.esu.edu.cn/) 右下方“考生報名平臺”版塊填寫申請表 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逾期未提交視作自動放棄處理。面試時間及有關安排請關 注我校陽光招生網公示信息,所有申請免筆試的考生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自主面 試。
一、面試說明:
自主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同時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信息進行綜合評定,給予考生相應的得分,總分為 200 分(其中綜合素質評價滿 分 20 分,自主面試滿分 180 分)。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請隨免筆試材料提 供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高中生適用) 和“專業技能 與職業素養”(三校生適用) 信息相關的佐證材料,作為自主面試時的綜合素質 評價參考依據(詳見我校 2022 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校測實施方案)。
二、申請條件:
高中(中職) 階段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即可申請免筆試經面試入學(綜合評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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