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考生總分,按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和備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按專業的招生計劃數1:1比例確定,備錄取名單按專業的招生計劃數1:3比例確定。如果實際報名人數不高于招生計劃數的120%(含),計劃數按實際報名人數的80%執行(有小數點的按進一法計算),不再設備錄名單。
普高招生考生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先排序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高校專業(類)錄取情況,確認是否被我校擬錄取。如有考生放棄擬錄取,則缺額計劃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高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高校并完成確認操作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提前招生已錄取的普高招生考生不得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本文信息來源于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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