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落實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寶貴人才資源作用,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而制定的辦法。具體請見下文。
解讀流程《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
一、出臺背景
為落實《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圍繞“四個中心”功能建設,不斷提高“四個服務”水平,進一步營造發現、引進、培養、留用優秀畢業生制度環境,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寶貴人才資源作用,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制定《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主要體現了3方面特點:一是明確定位、厘清職責。二是突出重點,精準引進。三是跟蹤問效,強化監督。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7章26條,分為“總則、指標管理、引進條件、辦理流程、決策程序、監督管理、附則”,對引進畢業生工作全過程做出明確規定。
(一)明確定位,厘清職責
一是明確工作定位,即營造發現、引進、培養、留用優秀畢業生制度環境,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寶貴人才資源作用,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二是提出引進畢業生工作按照統籌總量、提升質量、保障重點的原則,實行精準引進、分級管理。三是建立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主管單位、用人單位組成的三級管理體系,進一步規范職責和申報渠道。
(二)突出重點,精準引進
一是對全市重點發展領域用人單位招聘符合相關條款規定的畢業生,按照計劃單列辦理引進。二是充分考慮文化、體育、郊區教育衛生等行業特點和崗位需求,將相關專業院校本科生納入引進范圍。三是增進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相互了解,促進用人單位選拔培養優秀畢業生,實行與畢業生協商后,選擇工作滿半年或三年辦理落戶,給予充足磨合時間。
(三)跟蹤問效,強化監督
一是要求用人單位完善選人用人制度,依法履行各項責任義務,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讓畢業生了解單位發展和運行、落戶年限等情況,保持引進畢業生隊伍穩定。二是主管單位對引進畢業生實行為期3年的畢業生培養使用跟蹤問效,畢業生培養使用存在較大問題的,給予相應處理。三是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將畢業生、用人單位、主管單位各方責任進一步壓實。
三、其他說明
(一)畢業兩年內初次就業的畢業生。戶口保存在學校或原籍,檔案保存在學校或戶籍地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畢業生,或畢業兩年內的初次就業為擬引進單位的畢業生。
(二)引進畢業生年齡條件計算方式。引進年份減去出生年份≤規定年齡條件(具體月、日忽略不計)。例如:2021年引進的碩士研究生,應為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雙一流”建設高校、“雙一流”建設學科。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為準。
原文鏈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jd/202406/t20240617_3717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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