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現場審核時,申報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誠信聲明》1份,《現場審核告知書》1份,《北京市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原件一式3份,須用A4紙打印(雙面打印),左側雙釘裝訂。申報人須在每份申報表“個人申請”欄親筆簽名,并且由工作單位及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在相應“審核意見欄”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個人檔案在人才服務機構存檔的需加蓋存檔專用章),申報表右側加蓋騎縫章(騎縫章指將申報表各頁右側錯開約5mm后加蓋印章)。
2.申報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原件經審核后當場退還。
3.答辯代表作。答辯代表作應來自申報專業技術范疇內本人親自參與的技術工作取得的業績成果,有技術含量和深度,在技術上有創造性,在行業內處于領先的地位。對實際工作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已得到應用并取得較好的效果。
代表作類型是專業論文,須近期本人獨立撰寫,是否公開發表不限,論文內容應結合本人專業技術工作實踐,字數 5000 字左右,此論文作為答辯內容之一。具體要求如下:
(1)獨立撰寫。申報人可以提交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專門撰寫的論文,也可以使用在技術業務刊物上發表過的論文,但必須是由申報人本人獨立撰寫,不能是與他人合作撰寫,更不能抄襲、拼湊,甚至請他人代筆。論文要論述完整、獨立成篇,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節。
(2)專業一致。論文的專業內容必須與本人申報的專業類別一致,也必須和本人工作崗位的專業性質相一致。
(3)內容以闡述個人工作成果為主題。論文必須緊密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論文的內容必須是申報人親身實踐或親自完成的業務工作或技術項目,重點闡述本人在其中發現、解決疑難問題或重點技術應用、創新的過程。以技術工作為主的申報人要通過論文表述自己在某項技術工作中的解決實際問題的思路、方法、創新點和貢獻。
(4)時限要求。論文要反映出本人近幾年取得的專業技術業務工作成果,因此論文必須是申報人在取得現有職稱以后撰寫的。
(5)編寫要求。論文正文字數在 5000 字左右,摘要字數在 400 至 500 字之間;論文中引用的文字、數據應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參考文獻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論文中引用的表格應在表格下面注釋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
代表作類型是專著、研究報告、項目報告、技術報告、工程方案、設計文件、發明專利,還須提供“代表作說明”。代表作說明應為本人獨立完成,內容包括代表作基本情況介紹、項目背景、是否獲獎等,重點闡述其本人所做出的技術創新和實踐效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代表作,在答辯代表作說明中應如實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內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字數3000-5000字。代表作說明須本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或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印章)。
4.申報人須提交與申報表中“專業獲獎/取得專利/標準制定”、“發表論文/論著/譯著”、“個人情況補充說明”欄填寫內容相對應的資料原件。如果您的證明材料豐富,請將有關證明材料按照A4紙標準復印,按順序裝訂成冊。
請自行準備材料袋,每人1袋,材料袋需堅固無破損;材料袋封面應粘貼“申報材料目錄表”(目錄表是在網上報名時,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系統自動生成),并按提交材料的內容和數量如實填寫。所有證明材料原件經現場資格審核后當場退還,我中心只收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本年度評審工作結束后,除通過人員的存檔材料統一發放之外,其余申報材料由我中心統一管理、按期銷毀,不再退還申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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