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級經濟師成績有異議可申請復核,需在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提交,備身份證件和可能需的復查表,線上或線下提交。復核查漏評、分數計算等,不涉及評分標準,同一科目限一次,不收費,結果約一月后通知,各地要求有差異。
中級經濟師考試成績公布后,若對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核,復核流程如下。1、明確申請時間。一般要求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節假日除外)提出復核申請,具體以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通知為準。
例如,若成績在12月1日公布,通常12月31日(非節假日)前可申請,逾期則無法受理。
2、準備申請材料。通常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部分地區可能還要求填寫復查申請表,申請表格式和內容可能因地區而異,可關注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官網下載或查看具體要求。
3、提交申請。攜帶材料前往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如當地有指定的線上申請渠道,也可按要求在線提交,注意確保申請信息準確無誤。
4、復核內容。按照人社部有關規定,復核工作由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負責,主要檢查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且申請人無法查看答題試卷。比如,檢查選擇題得分加總是否正確,案例分析題得分登記有無差錯等。
5、復核次數限制。一般情況下,對于同一考試科目,成績復核申請僅被允許受理一次,考生需審慎考慮后提交。
注意,成績復核不收取任何費用,所以勿輕信要收費的服務。復核結果通常會在受理日期之后一個月左右通知到考生本人,考生需保持聯系方式暢通,留意短信、電話或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官網發布的通知 。
不同地區在具體操作流程和要求上可能存在差異,建議密切關注當地人事考試中心發布的成績復核相關公告,以當地規定為準。
經濟師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