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華東交通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辦法,初試結束后,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初試成績及招生計劃,擬定進入復試要求,確定復試名單。
為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工作,根據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嚴明招生紀律,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管理,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全面考查。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方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思想品德、專業素養、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及科研潛力等方面的考查。
(三)堅持科學選拔。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擇優選拔,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組織機構
1.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2.學校紀委負責對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二)培養單位組織機構
1.各博士招生學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科博士研究生綜合面試與錄取工作,包括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實施細則并實施,組織復試工作,做好信息公開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地組織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和錄取工作。
2.各博士招生學科所在學院成立命題小組,負責相應試題命題工作,命題所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實施,做好保密工作,并接受校紀委及研究生院的監督。
3.各博士招生學科成立綜合素質面試專家小組,在本學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實施相應面試工作。專家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為人公正、業務水平高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原則上應為本專業的博士研究生導師)擔任。
三、考試實施
(一)“申請-考核”制考生
1.考試方式及內容
通過資格審查并完成公示的考生進入綜合考核階段,綜合考核內容、方式、成績計算等按照各學科制定的《“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執行。
2.考試時間
綜合考核于5月6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學科自定,報研究生審批后通知到所有考生。
(二)普通招考與碩博連讀考生
1.領取準考證
考生可于5月15日~19日期間到華東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教17棟)108研究生招生考試辦公室領取。
2.初試
(1)考試科目
碩博連讀考生初試科目為英語;普通招考考生初試科目為英語和兩門專業課。初試均采用現場筆試方式,考試時長為3小時,滿分均為100分。具體考試科目及參考書見《華東交通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考試時間
英語:2023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
專業課一:2023年5月20日下午14:00~17:00;
專業課二:2023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
(3)考場安排
具體考試地點及考場信息見準考證。
3.復試
初試結束后,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初試成績及招生計劃,擬定進入復試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在官方網站公布。
各學科自定復試方式、時間及內容,報研究生審批后通知到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
4.成績計算
(1)碩博連讀考生成績計算按照各學科制定的《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2)普通招考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50%+復試總成績×50%,其中復試總成績=英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成績×20%+專業面試成績×80%。
四、考試要求
(一)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乃至錄取資格。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考生不得私自傳遞、發布考試相關的任何信息。
(三)考試過程中,若發現作弊、冒名頂替、替考等情況,一經查實,將報告學校有關部門;涉及違法的,一并將相關線索移交公安部門。
(四)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五、擬錄取工作
(一)“申請-考核”制考生由所在博士招生學科根據招生計劃,對考生申請材料、綜合考核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審議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程序嚴格按照《華東交通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辦法(2023 年修訂)》《華東交通大學2023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及各學科實施細則執行。
(二)碩博連讀考生由所在博士招生學科根據招生計劃,對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進行全面審議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程序嚴格按照《華東交通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暫行辦法》《華東交通大學2023年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實施方案》及各學科實施細則執行。
(三)普通招考制考生由所在博士招生學科根據招生計劃,對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全面審議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程序嚴格按照《華東交通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各學科工作辦法執行。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1.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未通過者。
3.體檢未通過者。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將公示10個工作日。
(六)擬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入學前須將個人檔案轉入學校,其中擬錄取的“申請-考核”制考生(項目支撐者除外)須在擬錄取后一周內將個人檔案寄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試辦公室。
六、相關費用
參加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無需繳納費用。
七、紀律要求
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政策性強,各學科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
(一)實行監督制度。學校紀委將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進行監督,確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招生監督電話:0791-87046551(研招辦)、0791-87046333(校紀委)。
(二)實行責任制度。各博士招生學科務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程序、要求組織招生考試,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所有參與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三)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關系或利益相關的人員必須回避考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實行復議制度。各博士招生學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科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對投訴和申訴反映的問題,學科和面試專家小組應認真核查復議,并按時將復議結果上報研究生院。
(五)嚴肅考風考紀。各博士招生學科及所在招生學院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招生單位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聯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
聯系人:匡老師
聯系電話:0791-87046551、0791-87046545
(二)博士授權點學科
1.控制科學與工程
聯系人:徐老師
聯系電話:0791-87046182、13707092426
2.土木工程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15797639961
3.交通運輸工程
聯系人:馬老師
聯系電話:18970047659
九、其他事項
(一)本辦法內容如與國家、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有關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級招生文件為準。
(二)本辦法若有新的規定或補充,將另行公告。
(三)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s://yjsy.ecjtu.edu.cn/info/1114/2911.htm
考博英語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根據120+院校真題,整理出考博英語歷年真題和模擬試題訓練,助力快速備考。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