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北京聯合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已經公布。這一重要舉措為有意向報考該校碩士研究生的學子們指明了方向,也進一步規范了招生流程,確保選拔過程的公平、公正與透明。具體請見下文。
根據教育部《2025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 學〔2024〕4 號)《關于做好 2025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 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 號)《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 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 會關于做好 2025 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 〔2025〕4 號)等文件精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公平公 正,為切實做好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強化監督管理,復試錄 取過程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 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 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落實分類選拔、擇優錄取,促進高層次 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二、組織管理
全面嚴格落實招生復試錄取主體責任,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 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統籌和推進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 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審議決策考試招 生重大事項;校黨委書記和校長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
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領導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管理。實行校、 院兩級管理及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管理的模式,具體職責如下: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負責 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方案,發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分配招生計劃,規范復試錄取過 程,統一審核復試、調劑、錄取有關操作細則,統一發布調劑信 息,統一監督巡查,統一審核調劑復試及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 關手續。
2.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 的領導和統籌管理,負責組織成立復試工作組。學院黨委書記和 院長為本單位復試工作第一責任人,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 督查;分管院領導作為直接責任人,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 管理。
學院負責組織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復試工作組制定并落實 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復試工作具體實施細則、復試工作組工 作基本規范,制定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組織 復試科目命題,制訂復試考官遴選辦法,遴選和培訓復試考官及 工作人員,協調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復試工作中的爭議,審定 擬錄取名單等。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嚴格執行回避和保密制 度。復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經學院相關部門審核后報送至研究生處。
3. 紀檢監察辦公室履行監督職能,受理信訪舉報相關問題, 通過錄像遠程巡查或現場指導,學院兼職紀檢員全程現場指導,
加強復試過程監管。
三、復試分數線
1.根據教育部公布《2025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 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各專業復試最低分數線(表 1)。
表 1 北京聯合大學 2025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分數線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復試分數線總分 | 單科(滿分=100 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25100 | 金融 | 323 | 40 | 60 |
| 25400 | 國際商務 | 323 | 40 | 60 |
| 25800 | 數字經濟 | 323 | 40 | 60 |
| 30200 | 政治學 | 323 | 40 | 60 |
| 30500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323 | 40 | 60 |
| 35101 | 法律(非法學) | 323 | 40 | 60 |
| 35102 | 法律(法學) | 323 | 40 | 60 |
| 45103 | 學科教學(語文) | 341 | 45 | 68 |
| 45112 | 學科教學(體育) | 341 | 45 | 68 |
| 45115 | 小學教育 | 341 | 45 | 68 |
| 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341 | 45 | 68 |
| 45117 | 科學與技術教育 | 341 | 45 | 68 |
| 45118 | 學前教育 | 341 | 45 | 68 |
| 45119 | 特殊教育 | 341 | 45 | 68 |
| 45120 | 職業技術教育 | 341 | 45 | 68 |
| 55200 | 新聞與傳播 | 351 | 47 | 71 |
| 60100 | 考古學 | 336 | 43 | 129 |
| 60200 | 中國史 | 336 | 43 | 129 |
| 65100 | 博物館 | 336 | 43 | 129 |
| 70500 | 地理學 | 274 | 34 | 51 |
| 812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60 | 34 | 51 |
| 83000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260 | 34 | 51 |
| 83200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260 | 34 | 51 |
| 83500 | 軟件工程 | 260 | 34 | 51 |
| 85400 | 電子信息 | 260 | 34 | 51 |
| 85900 | 土木水利 | 260 | 34 | 51 |
| 86100 | 交通運輸 | 260 | 34 | 51 |
| 105700 | 中醫 | 293 | 36 | 108 |
| 120200 | 工商管理學 | 333 | 41 | 62 |
| 125100 | 工商管理 | 151 | 35 | 70 |
| 125300 | 會計 | 194 | 48 | 96 |
| 125400 | 旅游管理 | 151 | 35 | 70 |
| 125500 | 圖書情報 | 193 | 48 | 96 |
| 135400 | 戲劇與影視 | 351 | 37 | 56 |
| 135700 | 設計 | 351 | 37 | 56 |
| 145100 | 文物 | 266 | 34 | 51 |
| 140300 | 設計學 | 351 | 37 | 56 |
2.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 2025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 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24〕3 號)文件要 求,我校 2025 年共 10 個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計劃,其
中一志愿考生按初試成績總分與相應學科門類國家線進行折算, 從高到低排序取前 7 名;其余 3 個為工程碩士,只能招收貴州、 云南、新疆地區的考生,電子信息專業擬接收該專項計劃調劑考 生 3 名,詳見計劃分配方案(表2)。
表 2 2025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名額分配表
| 招生學院 | 專業名稱 | 一志愿 擬招生數 | 第 1 批 擬調劑招生數 |
| 應用文理學院 | 新聞與傳播 | 1 | 0 |
| 管理學院 | 會計 | 2 | 0 |
| 商務學院 | 國際商務 | 1 | 0 |
| 師范學院 | 小學教育 | 1 | 0 |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2 | 0 |
| 智慧城市學院 | 電子信息 | 0 | 3 |
| 合計 | 7 | 3 | |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共 10 個, 由相關學科(專業學位類 別)根據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總分與相應學科門類國家線進行折 算,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第一批取前 10 名,設定復試最低分數 線(表 3)。
表 3 2025 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名額分配及復試分數線
| 招生學院 | 專業名稱 | 一志愿擬招生數 | 復試最低分數線總分 |
| 應用文理學院 | 新聞與傳播 | 1 | 351 |
| 圖書情報 | 1 | 161 | |
| 智慧城市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1 | 260 |
| 電子信息 | 1 | 227 | |
| 管理學院 | 會計 | 2 | 163 |
| 藝術學院 | 設計學 | 1 | 314 |
| 設計 | 1 | 331 | |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2 | 262 |
4.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名且達到復試要求的考生按要求進行 加試,具體以學院通知為準。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及地點
研究生復試工作于 3 月中旬開始,原則上全部考生現場復 試,復試時間、復試地點、參加復試學生名單以各學科(專業學 位類別)復試通知為準,相關信息提前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按計劃數與復試人數比例范圍
1:1.2~1:1.5 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 分開計算,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二)復試方式
1.筆試
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專業課閉卷筆試,答題時間為原則上每 個科目 60~ 120 分鐘,滿分 100 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以同 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 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會計、圖書情報、旅游管理加試思想政
治理論,加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比例不低于 30%。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根據專業特點和人才選拔需要安排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 問題的能力。
3.面試
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 20 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每個復 試小組專家成員中含英語提問教師 1 人。同一學科(專業學位類 別)下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 統一。
(三)復試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可根據專業 特點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理論知識和 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對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 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 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 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 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 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復試注意事項
在復試全過程中,考生均不得拍照或者錄音錄像。復試結束, 不得將考試內容告知他人,不得通過網絡散布有關復試內容的任 何信息。如有上述行為,視為違紀,取消考試成績。
(五)復試流程
1.復試費用
復試費 100 元,考生在參加復試前完成線上支付,具體內容 參見繳費流程(附件 1)。
2.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 份(身份證 正、反面復印在 A4 紙同一面上)、2025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試準考證、考生簽字的《北京聯合大學2025 年碩士研究生復 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
交驗注冊滿 7 個學期的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學術成 果復印件和其他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忌鷮W歷(學籍)信息校 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擬錄取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少數民 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復試時須出示《2025 年少數民族高 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退役大學生士兵專 項計劃考生復試時須出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根 據各學院要求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全日制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提交用人單位和本人簽訂的定向 就業合同(委培協議), 以招生學院通知為準。
復試考生資格審查方式以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通知為準。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
復試考生體檢原則上安排入學時統一體檢,體檢要求參照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 要求,并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 學廳〔2010〕2 號)中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結論由校醫院確定并 負責解釋。
3.復試程序以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通知為準。
(六)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均為百分制)按權重相 加之和,權重由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自定,具體見學科(專 業學位類別)復試工作辦法。復試成績(含單項)低于 60 分(百
分制),不予錄取。
2.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 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入學考試總成績(百分制)=初試總分÷5(滿分 300 分除 以 3) ×50%+復試成績(百分制) ×50%。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 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 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成績公示
復試工作結束,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 (https://graduate.buu.edu.cn/col/col30688/index.html)上進行公示。
五、調劑工作
在部分專業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前提下,學校招收調劑考 生,調劑工作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規定執行。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是教育部網 上調劑唯一指定網站,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將在 4 月 8 日開通,有調劑意向的考生須在系統開通后指定時間內完成 調劑信息填報,其他調劑方式無效。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 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具體調劑要求和考生進 入復試遴選規則見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或 調劑公告。
3.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 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 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 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 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 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該7 個專業學位。
4.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 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5.學術學位專業均不接受專業學位考生調劑;專業學位專業 可接受學術學位考生調劑。
6.調劑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報調劑信息,未 在網上填報的調劑考生不予錄取。
7.調劑考生只能按照調劑填報的招生單位和專業志愿進行 復試錄取。
8. 同一批次調劑必須按照符合學科(專業學位類別)調劑要 求的考生成績高低順序確定調劑考生復試名單。
9.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 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10. 第一志愿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 申 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 類考生相關專業所在
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11.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每次開放調劑服務系統持續時 間不低于 12 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 36 小時。
六、錄取工作
1.嚴格按照總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報考學術型與報考 專業型的考生分類分專業排名,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名,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享受少數 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單列。
2.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復試 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含單項)低于 60 分;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3)復試中提供虛假信息,考試過程中舞弊;
(4)考生身份不能確認;
(5)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 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6)體檢不符合相關要求;
(7)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
3.復試工作結束后,學校將在校研究生招生網上進行擬錄取 名單公示;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 品質考核。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 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錄取資 格無效。
5.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 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責任由考生本人 承擔。
6.學校碩士研究生教育為全日制,除定向生外,所有擬錄取 考生的人事檔案均須在指定時間調入學校。
7.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 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七、監督和復議
1.學校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工作結束后,復試成績、擬 錄取名單將在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s://graduate.buu.edu.cn/col/col 30688/index.html)進行公示。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 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監督、巡視復 試工作過程,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實行復議制度。投訴和申訴問題須實名舉報,經調查屬實 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 織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4.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電話:北京聯合大學監督舉報電 話:010-64900044 ,北京教育考試院監督電話:010-82837456。
考生可通過學校咨詢或申訴渠道提出復議。
5. 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
原文鏈接:https://graduate.buu.edu.cn/art/2025/3/19/art_30731_800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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