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浙江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工程管理專業碩士(MEM)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其中包括:復試內容、成績計算、調劑工作等內容,想要了解詳情請見本文內容。
為做好2024年浙江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工程管理專業碩士(MEM)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3號)和《浙江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浙江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完善復試工作機制,規范復試組織管理,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強化復試監督檢查,積極穩妥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工作組織
學院成立以院長和書記為組長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紀委書記為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全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監督和統籌管理。
(1)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見附件2)
組 長:
成 員:
(3)復試小組
由5名學術水平較高、具有高級職稱的碩士生導師組成,秘書1人。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現場面試的具體程序、內容、評分標準,并具體組織現場面試。在面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
三、復試工作
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含單科和總成績)。復試采取差額形式,調劑批差額比例為1:1.8左右。
(一)主要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
5.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資格審查內容
1.復試前,學院將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主要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具體審查材料詳見《浙江財經大學2024年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工程管理專業碩士(MEM)研究生復試工作考生須知》(見附件3)。
2.考生須簽訂《浙江財經大學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4),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三)復試內容
1.筆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為100分):思想政治理論與時事政治。
2.面試(每組時間不少于30分鐘,滿分為100分):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形式(含英語口語自我介紹),考察英語口語、語言表達能力、思維分析能力、合作協調能力、概括總結能力。
(四)面試程序
1.身份驗證。
2.考生英文自我介紹(1分鐘)。
3.題目閱讀與思考。
4.自由討論。
5.總結發言。
6.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考生完成回答后可主動提出結束復試。
7.復試考官現場獨立評分。
(四)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總成績為100分,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按照學校要求的比例折算,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總分÷3×50%+復試成績×50%
3.各批次類型單獨計分。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條件
1.調劑考生要符合《浙江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規定的調劑基本條件。
2.調劑考生需滿足國家調劑政策要求的條件。
(二)調劑流程
1.學院將及時公布生源缺額情況,并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學院網站發布調劑公告。
2.學院開通調劑咨詢熱線,接受考生咨詢。
3.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的調劑條件擇優遴選調劑考生。
4.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5.調劑復試人員的名單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學院統一公布。
五、錄取工作
學院根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初試和復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學院結合綜合能力考查情況以及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和《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單后續通過郵寄等方式交學院歸檔備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學院將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審查期間,如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
4.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結合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學校研究生院。
5.學校研究生院將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無誤后上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
6.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并報教育部備案。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并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院、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紀檢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并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工作細則、復試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如有異議請致電0571-86735282。
七、其它
附件1:關于成立公共管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附件2:關于成立公共管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的通知
附件3:浙江財經大學2024年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工程管理專業碩士(MEM)研究生復試工作考生須知
附件4:浙江財經大學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5:2024年浙江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工程管理專業碩士(MEM)研究生復試面試流程及考試要求
如需查看附件,請見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https://mpa.zufe.edu.cn/info/2046/54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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