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幫助考生備考中級通信工程師考試,希賽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中級通信工程師綜合能力知識點二:法律法規(二),希望對大家備考會有幫助。
中級通信工程師考試包含綜合能力科目,希賽小編為考生整理了中級通信工程師綜合能力知識點二:法律法規(二),希望對大家備考中級通信工程師會有幫助。
7、電信設備進網規定
接入公用電信網的電信終端設備、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涉及網間互聯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取得進網許可證。電信設備是指利用有線、無線電、光學或其他電磁系統,發送、接收或傳送語音、文字、數據、圖像或其他任何性質信息的設備。

8、《電信條例》關于電信安全的規定
危害電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為:
(1)對電信網的功能或者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或者修改;
(2)利用電信網從事竊取或者破壞他人信息、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3)故意制作、復制、傳播計算機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擊他人電信網絡等電信設施;
(4)危害電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為。
禁止擾亂電信市場秩序的規定:
(1)采取租用電信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臺灣地區電信業務的行為。
(2)盜接他人電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網號,使用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施或碼號的行為。
(3)偽造電話卡及其他各種電信服務有價憑證的行為。
(4)以虛假、冒用的身份證件辦理入網手續并使用移動電話的行為。
電信用戶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電信內容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電信內容進行檢查。
9、《網間互聯規定》概述
網間互聯的目的在于實現業務互通。
互聯互通問題的解決對于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的電信運營商有重要的意義,同時會大幅度提升小網絡的價值。
互聯,是指建立電信網間的有效通信連接,以使一個電信業務經營者的用戶能夠與另一個電信業務經營者的用戶相互通信或者能夠使用另一個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各種電信業務。
互聯點:兩個電信網間直接相聯時的物理接口點。
《網間互聯規定》的原則: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則實現互聯互通。
《網間互聯規定》的適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經營者電信網間互聯的具體范圍。
10、互聯時限
互聯雙方應當從互聯啟動之日起兩個月內簽訂互聯協議;
涉及全國范圍同步實施的網間互聯需要新設互聯點的,應當自互聯啟動之日起7個月內實現業務開通;
涉及全國范圍內同步實施的網間互聯不需新設互聯點,只需進行網絡擴容改造的,應當自互聯啟動之日起4個月內實現業務開通;
涉及全國范圍內同步實施的網間互聯只涉及局部數據修改的,應當自互聯啟動之日起兩個月內實現業務開通。
11、《網絡安全法》
《網絡安全法》界定:網絡安全是指通過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對網絡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絡處于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網絡安全法》規定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絡,以及網絡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網絡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
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銷售或者提供。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托網絡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絡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并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上,實行重點保護。
網絡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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