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簡章
摘要:本文是青海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簡章,青海省本次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時間為4月10日-11日,網上報名報考時間為3月1日9時至3月7日12時止。更多詳情見下文。
青海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簡章
根據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自學考試實際,現將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考對象是我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報名。
報考條件限制規定:
1.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停考處理者,在停考期間報考,各考區不得予以審核,其考試成績不予承認。
2.在押服刑人員須經司法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且服刑期滿后才能辦理畢業手續。.
3.護理(學)專業限已經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證的在職人員報考。該專業的臨床實習在有條件的縣及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實施,實習時間不得少于三個月。實習科目必須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實習結束后方可參加臨床技能考核。
4.公安管理專業限公安干警(含鐵路、交通、林業、民航公安民警)、武裝警察報考。
5.“專本銜接”試點專業: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方向)、汽車服務工程、工程造價,只接受高職院校已注冊參加“專本銜接”試點專業的考生報考,不接受社會考生報考。
二、各專業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安排
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時間為4月10日-11日,具體考試課程安排請見附件1。
三、停考專業
根據《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停考計算機應用等11 個專業的通知》(青考辦(2020) 3號)規定,自2020年下半年起金融學(020301K)、 網絡工程(080903)、政治學與行政學(030201)、英語(050201)、旅游管理(120901K)、計算機應用技術(610201)、計算機信息管理(610203)、小學教育(670103K)、 酒店管理(640105)、 旅游管理(640101)、護理(620201) 11個專業停止接納新生報考,停考專業畢業證書辦理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
四、報名報考
(一)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報考時間:3月1日9時至3月7日12時止。3月7日中午12: 00時網報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期不再補報;2.現場確認時間:3月3日9時至3月7日18時(含周末)。
(二)報名報考方式
1.本次自學考試報名報考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登錄青海省教育考試網(www. qhjyks. com),在“D數字招考服務大廳”中點擊“自學考試”進入自學考試網報系統,進行報名報考相應操作。
2.報名注冊分為“新考生注冊”和“老考生注冊”兩種。其中,新考生是指未參加過自考的考生;老考生是指2016年9月1日前參加過自考的考生(包括參加過“專本銜接”國家統考科目和教師資格“兩學”考試的考生)。首次報名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注冊”填報基本信息。
3.新考生網上注冊必須填寫真實的身份證號和姓名(須與身份證保持一致),上傳真實且符合要求的免冠證件照(本人6個月以內、1寸[295像素*413像素])。如果身份證信息、姓名或照片上傳有誤,將會影響正常參加考試,請考生務必認真仔細填寫。
4.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報考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登錄填報,不得由他人代填報,登錄密碼由本人設置并妥善保管。所有信息填報要完整、準確。考生認真核對選擇報考專業、考試課程及日程、現場確認考區(參加考試地點)后需要進行“確認繳費”操作,才能完成網上報考。
5.完成網上報名報考之后,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3月3日9時一3月7日18時)前往考區招辦現場核對報考信息并簽字確認。
6.現場審核通過且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才視為報考成功。
7.考生對填報信息和照片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于通過偽造證件、蓄意作假或規避相關規定參加考試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青海省教育考試網中自學考試欄目下的《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報考操作指南》。
(三)現場確認地址及聯系方式

(四)報名考試費
根據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青財綜字 (2015) 205號)要求,自學考試不收取報名考試費。
五、網報關鍵信息修改
在現場確認時間內,考生可憑《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關鍵信息變更申請表》(附件2)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相關戶籍證明,到考區辦理關鍵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和性別)變更事宜。具體更改狀態考生可于報名完成后15個工作日向考區查詢。
六、實踐性環節考核
(一)主考學校及聯系方式
各專業實踐性環節(含畢業論文)考核由主考學校組織實施,報名及考核具體事宜請聯系各主考學校,具體實施方法按主考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二)注意事項
1.專業考試計劃含實踐的課程中理論部分成績合格后考生才能憑課程合格證書、 身份證原件到主考學校報名參加該門課程.實踐環節考核。
2.申請畢業的專業考試計劃全部課程合格后考生才能憑課程合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報名參加該專業的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答辯。
七、轉考
因戶口遷移或工作變動,離開原報考省繼續參加自學考試,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和考籍的,應按規定分別在轉出地、轉入地省級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
(一)轉考時間
考生申請省際轉考每年集中受理,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時間不予受理。上半年轉出時間為3月1日至5日(工作日),轉入時間為3月20日至25日(工作日)。轉出考生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轉出地準考證、轉入地準考證和2張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自考辦提交轉考申請,對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場確認,并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附件3),由省自考辦根據考生申請,審核考試課程合格成績,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轉考平臺”,由轉入地省級自考辦審核。轉入考生須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我省準考證和2張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自考辦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場確認,并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附件4)簽字確認。
(二)注意事項
1.轉出。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和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以及畢業論文成績均不得轉出;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專本銜接”考生在校期間合格的溝通課程成績、銜接課程成績以及按照“筆試和助學綜合評價成績兩部分組成”的核心課程成績,不得轉出。
2.轉入。轉入考生電子檔案基本信息與參加我省自學考試信息一致方可在我省辦理轉入手續。轉入考生應當按我省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外省轉入課程在我省未開考的將不予接收。轉入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手續。
八、免考
符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實施辦法》條件的考生,于3月3日9時至3月7日18時(含周末),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準考證和相關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報告》(含二維驗證碼)和原學校課程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到報名報考考區招生考試辦公室審核并填寫《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申請表》(附件5),由考區招辦將符合條件者.上報省自考辦審批,辦理結果由各考區招生辦公室通知考生。
九、畢業申請
自學考試考生符合下列條件可以申請畢業:
(一)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二)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者其他實踐性環節習任務,并取得合格成績;
(三)所取得的學分達到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要求;
(四)經有關單位鑒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課程免考、課程替換符合規定;
(六)申請自學考試專升本(獨立本科段)專業畢業的考生,須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
(七)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須本人持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省自考辦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初次注冊自學考試考區(市州招辦)領取、填寫《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考生必須如實、完整提供相關畢業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實者,不予辦理畢業手續。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畢業手續,當次不予補辦,可參加下一批畢業手續的辦理。
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關鍵信息變更申請表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
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
5.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申請表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2月20日
以上附件可到原文進行查看,原文地址:http://www.qhjyks.com/docs/20210220161250729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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