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新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國家為了減輕納稅人的負擔,今年不僅新出臺了幾項稅收優惠政策,也有很多政策在今年繼續執行,稅收優惠政策將對企業和個人產生重要影響,本文將介紹2023年稅收優惠政策的部分內容和實施細節,僅供參考。
一、增值稅優惠政策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3、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4、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小微企業“六稅兩費”優惠: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施可疊加享受的優惠政策,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
3、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4、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對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5、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1、全年一次性獎金優惠單獨申報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2、對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執行期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原文鏈接:http://www.hh.gov.cn/szhh/gsgg/202302/t20230210_627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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