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0日起企業所得稅變量嗎?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3年最新的減稅降費政策,其中有部分繼續執行的,幫助大家快速了解新稅收優惠政策。
一、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六稅兩費”優惠。
按照政策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三類主體均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
根據財稅10號公告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的需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減免企業所得稅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
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對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四、稅前扣除
1、高新技術企業加計扣除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3、廣宣費稅前扣除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化妝品制造或銷售、藥品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允許扣除;超出部分允許結轉下年納稅年度扣除。
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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