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關于印發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規范(試行)等文件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18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 廣東省中醫藥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衛函〔2017〕963號),結合珠海市實際,制定了《珠海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根據《關于印發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規范(試行)等文件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18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 廣東省中醫藥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衛函〔2017〕963號),結合珠海市實際,制定了《珠海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省、市衛生與健康大會和推進健康珠海建設的戰略部署,充分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思維,改進行政審批機制,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創新政府服務管理,著力構建與健康服務業發展相適應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服務為本。緊緊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總體要求,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推進線上線下并行審批,提供渠道多樣、簡便易用的政務服務和信息資源。
(二)堅持創新驅動。推動注冊登記與電子化創新模式、先進技術的深度融合,加快業務創新與服務方式變革,構建電子化注冊的新機制。
(三)堅持信息共享。推進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服務資源和數據資源平臺化,促進各類業務電子系統條塊聯通,實現資源互認共享、多方利用。
(四)堅持安全可控。正確處理創新發展與保障安全的關系,強化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夯實信息化支撐能力,確保安全可靠,健康發展。
三、工作目標
至2017年7月底,啟動和推動全市醫師電子化注冊管理。至2017年10月底,啟動和推進全市護士、醫療機構電子化管理。2018年6月,實現全省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聯網管理,且運行順暢。
四、任務分工
(一)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方案并指導各區組織實施;負責各區衛計局和市直醫療機構培訓;負責各區衛計局和本級審批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賬號的發放。統籌管理全市系統信息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組織清理核實全市現有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注冊信息,激活經態數據,建立關聯關系;負責相關政策的咨詢及解答。
(二)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省市工作方案制定本區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方案和臺賬并組織實施;負責本區衛計局審批醫療機構的培訓、賬號發放、組織實施、政策解答和咨詢。負責本區系統信息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組織清理核實本區現有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注冊信息,激活經態數據,建立關聯關系。
(三)市民營醫療機構協會:推動行業自律,推進民營機構電子化注冊工作。協助發放市級審批民營醫療機構培訓、賬號發放和咨詢;組織市民營醫療機構按期實施電子化注冊工作;協助管理民營機構系統信息清理和維護。
(四)醫療機構:組織培訓本機構人員;建立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注冊管理檔案,掌握本機構及人員變動情況,督促和幫助在冊醫師和護士按期完成系統用戶注冊登記,及時辦理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執業注冊、備案和注銷申報,對醫師、護士更新的個人基本信息進行審核等工作。
(五)醫師和護士:通過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申請醫生和護士執業注冊的各項內容,在系統中主動、及時維護和更新個人基本情況。
五、重點任務
(一)配合加快電子化注冊系統建設
1.升級優化。配合、省優化整合、升級改造現有注冊聯網系統,與電子化注冊系統實現互聯互通。
2.推進協同共享。逐步實現與醫療機構校驗、質量控制、醫師資格考試、醫師定期考核、醫護人員及醫療機構信用記錄、醫療監督執法等信息系統的交互融合、資源共享。
3.實現動態更新。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醫療機構,全面清理整合現有醫療機構、醫師、護士數據庫,核實注冊信息,激活靜態數據,建立關聯。
4.確保數據真實。按照、省統一要求,建設統一標識的數字身份,實現電子實名認證,嚴格規范相關數據的采集、應用行為。對于故意提供虛假信息、篡改數據的,依法依規給予處理。加強對行政審批工作人員、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培訓,保證注冊信息來源真實準確。
(二)優化再改造政務服務
1.改進網上服務。研究電子注冊系統與網上辦事的大廳的數據互通。按照新的文件要求梳理執業注冊(登記)的具體辦事服務事項。通過電子化注冊系統以及網上辦事大廳公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辦事指南、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提供規范表格、填寫說明和示范文本,提供規范化服務。
2.規范審批流程。依托電子注冊系統,建立全范圍覆蓋、全過程記錄、全數據監督的行政審批運行監控模式,加強對廉政風險點的防范管理。實現申請、受理、審核和決定各環節可追溯、可跟蹤。實施許可評價制度。
3.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電子化注冊系統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利用電子化注冊系統定期分析相關醫療資源的配置、利用和運行情況,作為宏觀決策和微觀管理的依據。
(三)加強信息安全保護和誠信體系建設。
1.加強信息安全保護。建立數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注重內容安全和技術安全。制定風險分級和安全審查規則,定期開展安全性評測和風險平復,做好容災備份,提高系統安全防護能力。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強數據安全檢測和預警,提升信息安全職稱保障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
2.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在保護隱私、責任明確、數據集市準確的前提下,逐步實現電子化注冊系統與其他信用信息系統的對接互通。探索為優良信用個人提供更多服務便利,對嚴重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不斷完善符合我市衛生計生行業特點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六、實施步驟
(一)工作部署階段(2017年7月15日前)。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珠海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各區根據省市方案制定本區實施方案。
(二)具體實施階段(2017年8月-2017年12月)。
1.醫師電子化注冊工作(2017年7月-8月)。啟動全市醫師電子化注冊改革管理工作。7月20日前各區、市民協完成對負責醫療機構的培訓,7月25日前全市醫療機構完成對本機構醫師培訓,7月31日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完成本單位在冊醫師的系統用戶注冊登記。8月15日前,全面推進全省醫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工作。
2.護士、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工作(2017年8-10月)。
2017年8月下旬,開展全市護士、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培訓。9月30日前全面推進全市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工作,10月31日前全面推進全市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工作。
2017年9月底前,各區衛生計生要完成所管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組織培訓,并完成管理賬號的發放工作;9月30日前,各級各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要完成對本單位在冊護士的系統用戶注冊登記;10月31日前各級各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要完成本機構的基本信息維護工作。
3.清理整合數據(2017年11-12月)。全市各級衛生計生部門組織轄區內醫療機構,全面清理整合現有醫療機構、醫師、護士數據庫,核實注冊信息,激活靜態數據,建立關聯關系。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7年9、11月)。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于2017年8月對醫師電子化注冊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評估;于2017年11月對護士、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衛生計生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相關工作,抓緊制定本地區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推進方案,及時完成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組織培訓和管理賬號發放工作。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明確專門科室、專人負責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推動相關工作的落實。
(二)廣泛宣傳普及。各區衛生計生部門要大力宣傳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人員培訓,熟練掌握系統操作應用。
(三)強化督導考核。各區衛生計生部門要定期組織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評估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局會不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不積極、未按時間節點要求完成任務的機構將予以全市通報。
附件:全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工作重點任務進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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