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竹山縣護士首次注冊工作實行集中注冊,集中注冊時間為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05日,超過規定時限衛計局窗口將不再受理護士執業注冊工作,具體注冊事項如下:
2017年竹山縣護士首次注冊工作實行集中注冊,集中注冊時間為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05日,超過規定時限衛計局窗口將不再受理護士執業注冊工作,具體注冊事項如下:
一、護士首次注冊對象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凡近3年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合格人員,均可申請辦理護士首次注冊并取得全國統一的護士執業證書。
二、申請首次注冊條件
(一)在我縣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單位執業的;
(二)參加2017年5月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中,成績合格者;
(三)其他近3年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成績合格,但因其他客觀原因未進行護士首次注冊的人員。
三、申請首次注冊需提交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表格樣式見附表1);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頁紙上);
3、申請人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專科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01年后畢業的中專學歷需同時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網學歷查詢證明;2001年前畢業的中專學歷需同時提供學校所在縣市州教育局證明。
4、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即臨床實習手冊原件1份(實習手冊必須與申請人學歷證書的時間和學校名稱一致,申請護士執業注冊必須提交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手冊原件。如臨床實習手冊隨檔案存放在縣級以上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可由縣級以上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復印臨床實習證明并加蓋公章。各實習醫院開具的證明不能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時的臨床實習證明使用),臨床實習手冊內容不能涂改。
5、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10 年以后考試合格的考生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時,需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考生成績單不能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成績證明。2010年及以前考試合格的考生提交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作為成績證明。
6、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含專科醫院和中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原件)(表格樣式見附表2);
7、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證明(表格樣式見附表3) ;
8、《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加蓋醫療機構公章,要求每人附1份);
9、正面彩色小2寸近照2張(單位統一辦理的,由單位集中收取貼在A4紙上,下面注明單位及姓名);
10、單位統一辦理的需上交電子版護士首次注冊人員匯總表(表格樣式見附表4)。
提供審核材料復印件請使用A4復印紙粘貼,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須按上述編號順序裝訂成冊,以方便集中審核及歸檔。
四、相關要求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資料送交縣政務服務中心衛生計生局窗口前,需完成以下工作:
(一)2017年護士首次注冊工作實行集中注冊。各鄉鎮衛生院(縣直醫療衛生機構)要明確專人負責指導轄區(單位)內醫療機構需要執業注冊的護士,按照要求填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經核對無誤簽署意見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資料統一送交縣政務服務中心衛計局窗口審核。統一注冊期間,我局窗口不單獨受理零散人員注冊。
(二)局窗口在錄入護士信息時要認真細致,反復核對,確保信息(尤其是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錄入的準確性,確保《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與《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信息的一致性。
(三)局窗口在完成全縣護士首次注冊復審及《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信息錄入后,安排專人于2017年12月08日前將注冊紙質資料連同電子檔案錄入信息系統一同送市行政審批局。
五、縣衛生計生局集中受理注冊時間
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05日,超過規定時限衛計局窗口將不再受理護士執業注冊工作。
聯系人:田艷麗 陳朝英
聯系方式:0719-422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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